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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一號風球
電視上主播一副浮誇模樣來表達颱風的強度,她其實沒細聽。她正尊心晚餐,沙拉已準備好,把眼前這副三文魚慢煎一下就好。
把昨晚喝剩的白酒倒出來,她喝了一口,還好,味道未走散。刮風前夕,她習慣來一杯酒,紅白皆可。這習慣,她一直保留。
他總笑說,在香港,風球從來不會打個正中,也沒有忽地而來的假期。鬱悶的氣氛,最適合開酒。那時候,她不會喝,只靜悄悄的看著他一口一口的喝。
直至微醉,然後倒在沙發,抱著她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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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我的面書留言。大概是那張病床太顯眼,給你剛好搜著了,「你還好嗎」。我們分開後,我們沒在面書為對方點過讚/ 留過言;也有意地取消跟蹤,維持所謂「朋友」關係,是我們自設的位置。

最近為你點個讚,好像是你頭像與未婚妻歐遊的合照,也是透過共同朋友分享下得知。你說過結婚要到歐洲影一圈,說得興趣盎然,我坐在對面咬著半個麵包,只笑了一下。那時我想跟你說,簡單就好。但我知道,這話要說給的人,不是你。

我們怎麼在一起,忘了。在愛情兜轉得多了,有時會把為自己做加減法,無關痛癢通常刪去,甜蜜與悲痛會在加減之間,看最後愛情是開花抑或凋零。


你說不喜歡女人強,我說你大男人,這樣的互動再多的甜蜜,都被預設的唇槍舌劍謀殺。分開後各走各路,你找到心中可以照顧的,而我也在繼續上路,往後交集的情況也沒有。


這是我想要的,因為我們再遠,也不過走了一段路。不祝福,不讚好,不是因為留戀,而是因為告一段落,就無回頭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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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漫無目的走著。

大型商場,有的是一式一樣的店舖,時裝店逛了幾轉,化妝店又沒興趣,她站在商場的指示牌,細細的看了轉。

肚子咕嚕了一下,是有點餓了。她才想起,今日忙著開會,只在早餐咬了個合桃麵。

今晚她想吃壽司。

她站在連鎖壽司店排隊。七點未到已見人龍,但一個人不難找位置。她很快就被安排迴轉座位,旁邊剛好來了一對年青情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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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整整三年沒見。

她是我中學同學,也曾經走得近,各奔東西以後,剩下的聯絡只有面書。有人說過,人生像搭一程電車,慢悠悠,有人陪你走全程,更多的是中途落站;也有種像她這類,先落站然後忽地又上車了。

甚麼時間再落站,我不知道,反正她現在搭著這班車。


她離婚了,上半年的事。故事不陌生:丈夫有小三,要求離婚。她只要求兒子歸他,不事生產的他求之不得,於是一個夜晚她便離開那個家。


乾脆一如當年。當年她未婚先孕,大學上不了,先把孩子生下來。到孩子出生,他繼續懵懂,娘家幾乎倒貼送女才把婚事定下來,婆家倒由始至終不聞不問。他們沒擺酒席,匆匆註冊當禮成;簽證那刻,她望著零落場面,忍不住流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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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我會跑去K房點首《領悟》然後賣醉。」

她在我跟前吃了口剛烤好的合桃鬆餅。

重遇的情景她想過也預演過,那是剛分手的時間;時間走了兩年,同樣的情境,說不在乎/ 輕描淡寫是騙人的,然而實在再沒呼天搶地的需要。

雖然,他們在過一起五年;她也當了五年的無名情人。

愛上一個已婚男士,又在同一公司相待,所謂戀情是「見光死」。在一起時,他總說正辦離婚,而且又是她上司,不張揚才能免去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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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推理出名的東野圭吾曾經自白,從小就討厭閱讀。從被迫到自願的閱讀歲月,寫得過癮又真實,總想到我倆姐弟的近似經歷。

閱讀從一開始,被迫情況居多。

兩姐弟,沒天才到肯自願拿起一本小說/ 散文/ 有字的書本逐頁閱讀,童年歲月,是看「龍珠」和「美少女戰士」渡過。做得最多,就是為爭看節目而搶電視遙控器。

母親看到只一味搖頭,但父親對我倆有要求。書法已經練到龍飛鳳舞,書實在不能不讀。於是有一天,他把一本書放在書桌,叫《孝感動天》。

大概意有所指,內容早忘到九重天,十多個傳統故事組成。小弟的形容最精準,就是一本「集所有災難於一身以證明你很孝順的故事書」。我用一星期勉強地閱畢後交予小弟後,結果他翻兩頁大喊一句「頭痛」便跑去追龜波氣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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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是巧遇,聊著覺得合拍就想一起了。」

她呷一口黑咖啡,娓娓道來。實在沒轟烈故事上演,兩個月終止檔案,即便戀愛剛萌芽,她也是一如既往的淡然,沒預期的喜悅感。

人家背後總說,她是那種理性得過份的女人。年紀開始大,事業也漸上軌道,習慣一個人了便不懂得談戀愛。言下之意,是她過份挑剔,所以錯過。

她不是不知道這類閒話,表面不在意心裡開始急了,尤其家人都走參上一兩把時。結果發現,那種戀愛她談得快也走得快。

「選擇最錯的,不是選擇一個人,而是選擇因為寂寞而愛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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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堆中,一個人去旅行為數不多。

我好奇過原因,大致是可以有人跟你一起吃喝玩樂順道拍照打卡,旅行實在沒必要一個人來。「分享」固然是美事一樁,不過我還是喜歡偶爾自我出走,也無關途中多少陌生到朋友的情誼;在我看來,是「自處」的上佳方法。

「自處」不需學習。在我懂事以來,「自處」便是我活動的核心。人有多熱鬧場景有多喧嚷,我都有本事找個自處的台階,有時自問自答,有時佇在一角看書。當然,自處不等同自閉,在同學們眼中我不過是個慢熱女孩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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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喜歡他,卻不介意身邊有這樣一個他;
他喜歡她,卻在獲發「好人卡」後,仍然覺得有日她會愛上自己。

他會在上班下班時默默等她。後來被她發現了,他索性伴她走到車站出口。即便只是十分鐘的路途,那已經夠他滿足一整天了。
對於他總要上下班佇候,她一開始好奇後來有些厭煩。她不喜歡這種被跟蹤的感覺,她只喜歡需要他出現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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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打字」比「寫字」普及的年代,莫論「練」連「寫」的機會都稀零,忽地間因為一系列練字書籍,「練字」悄然翻紅一把。

在我小時候,當時電腦未流行電話也不到智能系列;想用字表達,便得寫寫在在寫出來。學生上課,最怕的就是「罰抄」和「書法」。

前者是自找報應的痛苦,但亂混寫得東歪西倒勉強也能過關;後者卻是見真章的考驗,不是字體美便行,還得一筆一劃一撇一斜都得講究。

那一年,我幾近寫到手掌全是墨水,肚裡墨水卻絲毫不佔一滴。

而家中愛磨墨練字的父親,在看到的那幾張刮風似的字體,也不住搖頭嘆氣。為了不致每次被老師點名,父親開始了一星期一次的書法訓練。看著父他慢條斯理的磨墨、選筆,醮墨,下筆,收筆……我看了半天只感納悶,但在後來一次又一次的練習裡,我到底發現「練字」是一種興趣,更是一種磨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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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那種每次分手都得做一件事作形式上的切斷。

第一次,把自己關家一星期。
第二次,召貨車把前度的林林總總,無論可用可不用的,扔出去。
這一次,是臨時跑去機場買即時機票。買不成,悻悻然回公司銷假。想著不對勁,立馬跑去髮型屋,把一頭長髮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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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E放榜,情況形同當年高考。這幾天,總有不少鼓勵話,教你人生充滿希望,或是條條大道通羅馬諸類。

過來人看從前,經歷過了,自然看得輕說得清;對當事人來說,卻是像聽個陌生而遙遠的故事:他眼前的,只有一張成績單。
我們那年代,高考前還得會考,我是那種「起步奇慢但後勁補回」的人,會考差一分無法原校升讀,唯有轉次一等學校求讀,人不知又開竅,進度漸漸追回然後又爬進大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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