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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閱讀有個壞習慣,就是有書簽不用,往往看到一半趕下車時,才急在右上角打個摺。

高中年代,以書簽配書,是樣浪漫的表現,而放學去文具店買書簽較去逛街更是樂此不彼的餘興。⋯⋯

一週五天,準時三時三十分,文具店老闆便見到一群女學生們左肩右搶的走來,一待就是半日。那時的書簽,沒質地可言,不過一張白紙配以某些鼓勵句子,綁一條條紅絲帶;只是對學生的我來說,把它夾在書頁上,總覺自己多添幾分秀氣。而很多年後在同學會被回憶起來,總被人家笑到有完沒了。

用對角摺取代書簽,源於自己總有本事把書簽丟落不知那本書而事後可以丁點記憶也沒有。久而久之便習慣了,一書下來,總不知打了幾次摺痕。

想來,倒也符合我這幾年走的軌跡。從一張白紙跌跌撞撞,書本開始多了筆跡,也多了摺痕。一筆一條,劃不走抹不掉,像梅雨天後牆壁一道道悶出的雨痕,這時候,份外顯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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